職位及薪酬參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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晉升階梯 |
職位 |
薪酬參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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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警員 |
$24,110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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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警長 |
$38,580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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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警署警長 |
$42,665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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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督察 |
$45,305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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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高級督察 |
$84,250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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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
總督察 |
$87,460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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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
總警司 |
$143,680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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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
處長 |
$285,750起 |
註:晉升後薪酬視乎工作經驗和能力而有所不同
職責
警察分為警員和督察兩種入職級別,投考要求和職責各有不同。警員主要負責前線工作、督察則擔任督導及行動方面的職務。工作範圍包括:
- 調查及緝捕與罪案有關的疑犯
- 指揮交通、維持道路安全及暢順
- 調查毒品及商業罪案
- 確保香港水域安全,執行反走私、海上搜索及救援行動
- 防止非法入境、保持邊境安全
工作環境
- 警員及督察可能被調派到警務處轄下各個部門工作,如軍裝、交通、刑事或水警部等
工作時間
- 每星期約48小時,須輪班工作
職業性格配對
- 熱心助人
- 有責任感
入職要求
- 通過體能及視力測試
- 能閱讀及書寫中文及操流利粵語
- 符合體格標準:
男性投考者:身高最少63米及體重50公斤
女性投考者:身高最少52米及體重42公斤
警員
- 中學文憑試五科最少達到2級(包括中國語文和英國語文科)或以上成績,或具同等學歷程度
- 須接受為期二十七星期的基礎訓練
督察
- 具備香港大學學位,或具同等學歷程度;或
- 持有香港高等院校的高級文憑 / 副學士學位 / 註冊專上學院的文憑;或具同等學歷程度;或
- 中學文憑試五科最少達到3級、及中國語文和英國語文科達2級或以上成績 ;及
- 於綜合招聘考試(CRE)中文運用和英文運用取得一級成績;或
- 中學文憑試中國語文和英國語文科達到2級或以上成績
- 須接受為期三十六星期的基礎訓練
培訓課程
毅進文憑課程
